继今年4月网信办就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后,7月13日,网信办等七部门正式发布了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下文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,该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。这一举措释放了以下几个信号:
政府对生成式AI技术的重视:生成式AI是指具备创造性和创新能力的人工智能系统,能够自动生成内容、图像、音频等。政府部门联手制定监管文件意味着他们认识到生成式AI技术的潜力和风险,并希望引导其发展和应用。
强调对AI技术的监管和管理:通过制定监管文件,政府部门显示了对AI技术的监管和管理的意愿。这表明政府正致力于确保AI技术的合规性、道德性和公共利益,并采取主动措施来防止潜在的风险和滥用。
保护用户权益和隐私:生成式AI技术在内容生成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,但也可能面临信息泄露、侵犯隐私等问题。生成式AI监管文件的实施可视为政府对保护用户权益和隐私的承诺,要求在使用生成式AI技术时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。
推动技术创新和社会责任并重:监管文件的制定往往旨在平衡技术发展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。这一举措释放了政府部门推动技术创新的信号,同时要求企业和研究机构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,确保AI技术的可持续发展与人类福祉的结合。
总体而言,该生成式AI监管文件的实施显示出政府对AI技术的关注,并表明他们希望通过监管和管理来引导其健康发展,保护用户权益,促进技术创新和社会责任的并重。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,有助于建立稳定和可持续的AI生态系统。